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 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命题的通知
日期:2024-05-08  发布人: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审核  浏览量:39

课程考核是对学生整体学习情况的检验,也是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试卷命题质量,严把试卷质量关。根据《新疆理工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现将期末考试命题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要求

1.考核方式需依据教学大纲,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目标,科学设计考核方式,能反映课程教学目标的达成度。过程性考核内容包含课前预习考查(课外阅读等)、期中测试、课堂测试、实验/实训/实习等、专项课程论文/报告/调研报告等、课堂表现(出勤、笔记、课堂参与度等)、课后作业(含小组作业、小组学习等)及其他方式;期末考核笔试或开放式考核(含非标准答案考试),要紧扣课程目标达成度,针对课程目标达成的学习成果类型不同(认知、技能、情感态度、社会交往等),可综合应用题库命题笔试、口试、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种形式的考试评价方法。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试课程应采用试卷考核,可采用闭卷、开卷、口试、上机考试等方式;考查课程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要求自主决定考核形式,可采用试卷、论文、大作业或其他方式进行。

2.学校鼓励教师进行考核方式改革,发挥考核对“教”与“学”的引导作用,强化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拟采取新的考核方式的课程,由课程组或任课教师提出改革方案,经教研室主任同意后报学院主管教学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

3.合理分配各种考核形式所占的比重。每门课程的考核方式、考核次数及成绩比例应列入课程教学大纲,过程性考核各环节与期末考核在总成绩中的占比应按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执行。

4.试卷命题要符合OBE理念,对接课程目标“产出”应知应会、对接毕业要求“产出”学习成果、对接培养目标“产出”专业人才为依据,重视过程考核成绩,彰显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的多元化课程考核方式,做到考核内容覆盖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内容。

二、试卷命题原则

(一)试题开放,探究创新。扩大开放性,体现创新性,从独特的角度对学科知识进行多方位、深层次的考查,启发学生的个性品质和创新意识,鼓励有独特见解、有思想水平、有创新精神的答案。

(二)回归大纲,科学评价。命题要紧扣教学大纲,通过对学生进行知识和能力的综合考核,客观、准确、有效地评价学生的知识和能力。在编制试卷时,要注意到知识的分布、难度比例、主客观搭配,要能全面地反映教学基本要求。试卷的难度既要符合课程教学目标的要求,又要形成一定的梯度,使考试具有较高的区分度。

(三)题意明确,表述准确严密。文字通顺,格式规范,标点符号无误,图表绘制规范,时间、地点、人名、数字等准确;不得出现政治性、科学性错误。试题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在题型、题量、难易度、覆盖面、重复率等方面要符合考试规定。

三、试卷命题依据

试卷的命题依据是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试卷命题要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目标及学生应达到的能力要求进行命题,命题要充分体现考核目的,考核内容须覆盖全部课程目标且能有效衡量课程目标,课程目标对应的考核内容分值应与课程大纲相匹配。其中应包含:基础理论知识、有一定难度的论述题、有相当难度的综合提高题,期末考试的试题应覆盖整个学期的教学内容。

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基准,以平时授课内容为依据,掌握好覆盖面和难易程度,以区分学生掌握知识的不同程度和水平。重点考核学生对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试题中各种类型题目的比例要恰当,避免出现客观题分量偏大,主观题分量偏小的情况。试题分数分配适当并在试卷上注明。

四、试卷命题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对采用试卷考核的课程,须命A、B两套题量、难易程度和知识覆盖面大致相当的试卷,两套试卷之间的重复率应小于20%(简单变换参数也属重复题目),不得选用近3年已在同类考试中用过的试题,一套用于考试,另一套密封后存档用于补(缓)考或备用。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院长分别是试卷审核的第一、二责任人。试卷要有相应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且评分标准科学、合理、规范。特别是简答、论述题等答案要有要点,计算、证明题等答案要有步骤,要点和步骤要标明得分,最小得分不能小于0.5分,最大得分不能大于3分。

2.对采用其他考核形式的课程,可根据课程性质和要求灵活掌握,并由院(部)、教研室严格审核。考试命题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审核。命题符合难易度和区分度的要求,考核成绩要准确反映客观实际情况、成绩须呈正态分布、控制不及格率在30%以内、优秀率不高于30%。若优秀率或不及格率过高,任课教师应作出说明并报送教务处。

3.积极转变试题命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围绕课程目标要求,结合课程实际情况,减少知识记忆型试题,增加知识运用型试题,适当加入非标准答案试题,逐步由以知识考核为主向以能力考核为主转变。题量和难度要适中。题量必须与考试时间相适应,一般以多数学生正常速度答满120分钟为度,试卷卷面满分为100分,试卷命题完成后,应由命题教师认真进行试作,检查题量和难度,确保试卷内容正确无误。试题题目的措辞要严谨明确,避免歧义和误解。

A、B两套试题由教务处随机指定一套作期末考试用,另一套留作缓(补)考用。任课老师无权建议、指定某套试题作为期末考试试题或缓(补)考试题。

(二)命题具体要求

1.关于主客观比例设置方面

(1)需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试题内容要包含对课程思政元素的考核。二是要加大试题难度,试题中“三基”部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综合运用和提高(扩展)部分具有合理的比例(通识教育课试卷,各部分试题比例一般控制在5∶3∶2左右;专业课试卷,各部分试题比例一般控制在4∶3∶3左右)。三是要根据课程特点加入非标准化答案题型,或者促进部分主干课程实行非标准答案考试,注重检测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创新思维;其中,名词解释、填空等记忆型题目总的分值比例一般不超过总分值的30%。

(2)主客观搭配

一张试卷要求有两类试题: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客观性试题主要考查学生的基本知识、理论和技能;主观性试题着重考查学生创新精神、理论联系实践能力及相应的专业能力。一般要求客观性试题占试卷总分的50%,主观性试题占50%。开卷考试试题要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重点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不得含有可从教材或其他允许携带资料上直接抄录答案的试题(例如: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等客观题题型)。

(3)难易度比例

试题难易程度要符合课程教学目标的要求,形成一定的梯度,使考试形成较高的区分度。一般要求试卷基础题、一般难度题、较高难度题分值比例为7:2:1左右。

(4)能力层次结构

试题主要包括识记、理解、简单应用、综合应用四个能力层次,其在试卷中的结构为:识记15%左右,理解25%左右,简单应用35%左右,综合应用25%左右。根据课程性质和培养目标要求也可设置一定比例考核学生创新能力的试题。

2.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方面

所有考试课程,命题教师(团队)应提供相应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其中:

(1)客观题型,须做到答题标准“唯一”,并标明每题分值。

(2)主观题型,须制定参考答案的给分要点,如应用题考核的哪些应用知识点要逐条列出并标出给分点,论述题的要给出论述要点和思想观点等给分点,分析题、计算题要给出推理步骤等得分点,综合题考察哪些知识点等要给出得分点,均要在参考答案中体现出来。要求做到给分有据、合理。

3.考查课程命题要求

凡是采用考查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分别由学院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审批。

(1)笔试考查课程命题要求参照考试课程命题要求执行。

(2)非笔试考查课程命题若采用其他形式考核(作品设计、论文、小组报告、汇演),需填写《新疆理工学院非笔试课程考核命题审核表》(见附件),要有具体的考核方案、评分标准,并采用论文、作业统一模板(附件),报教研室完成审核,经学院汇总后,将《考查课程汇总表》(见附件)交教务处备案。考查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将学生成绩及反映学生成绩的有关资料按要求整理归档。

(3)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考试命题可根据选修课课程的特点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如课堂模拟、项目参与、社会实践、审美创造、艺术创作、课程论文等个性化的形式。由任课教师提出考试方案,报教研室主任批准,教务处备案。

(4)考查课及通识教育选修课的最终考核材料均须存档入库(所有学生的论文、作品等)。

5)论文性考核的评分标准不得少于5个评分要点,且须注明每个要点的评分标准。

(三)题型分值控制

考试题目由任课教师或教师团队命制要求考试题目区分度高能够将不同学习水平的学生区分开来考试题型中有关考核学生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的客观题型,每题分值不宜过高;有关应用题、论述题、综合题或辨析题等考查学生更高能力层次的应用题型分值应占有较大比例,并以考核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为重点。

1.题型要求

题型设计要符合课程性质及教学目的,题型一般有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填空、判断、名词解释翻译题、简答、计算证明题、填图题、图解、分析题、论述题、作文题设计题等。题型不少于5种(视课程特点确定命题方案,从而确定题型类别和结构)。

2.命题类型与分值控制

1)试题类型分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两类。

客观性试题的题型主要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名词解释题;主观性试题的题型主要包括简答题、论述题、写作题、翻译题、计算题、作图题、综合分析题包括案例分析题等。各学院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自行规定题目类型。

2)题型分值控制

①一份试卷的大题数原则上不少于5题、不超过12题。同一个大题的分值一般不超过30分。试题份量按120分钟拟定,单题数量总计不低于30道,杜绝题量过大或过小。特殊情况增减考核时间须经教务处批准,每份试卷满分100分。

②单项选择题判断题每题不高于1多项选择题每题的分值一般以2-3分为宜,最多不超过3分,一份试卷中上述三种题型的总分值一般不超过50分。

③填空题每空不高于1分。

每一名词解释题分数在2-4分内,不得超过4分

⑤每一简答题、证明题的分值一般不低于4分,不高于10分。

⑥每一计算题的分值一般不低于5分,不高于20分。

⑦每一论述题、写作题综合分析题包括案例分析题的分值一般不低于10分,不高于25分。

五、试卷格式要求

1.凡采用同一教学大纲、同一课程代码、教学时数相同、分班讲授的同一门课程,应使用同一份试卷;对于采用不同教学大纲、课程代码均不相同的课程使用同一份试卷的情况,命题教师应向教学办提交申请,经主管教学领导同意,报送教务处后方可进行命题。由任课教师负责集中命题。题型一般不少于五种类型,主观题、客观题要比例适当。

2.卷按16K版面设计,8K纸张打印,版面格式按学院统一模板执行。“试卷模板”(附件1)由教务处提供。样卷第一页记载试题大题得分栏目数与试卷实际大题数要保持一致(样卷内多余大题栏目要删除)。

3.试卷审批单中应写明考试时间,每门课程的课堂考试时间原则上为120分钟,听力、上机等考试方式可适当调整时间,但不得低于90分钟。

4.若课程考试中需使用计算用具或开卷考试需使用相关资料,应在试卷题头处明确规定允许学生携带的计算用具(计算器等)、资料范围。

5.正考试卷卷头为:新疆理工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日期:2024年6月

6.命题人必须按《命题计划表》(附件)要求进行命题,命题计划表中多余的题型与章节应删除。

六、试卷审批

1.任课教师应依据课程大纲和教学进度计划规定的知识内容、能力培养以及相关的教学目标层次要求为依据,认真编制《课程考试命题计划表》(见附件),并做好命题工作,严把试卷质量关。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课程考试命题计划表》应注重专业能力(技能)的考查,有关材料(案例)分析、自主探究、开放式论述及辨析题等注重对学生能力考查的题型应占有较大比例和分值,以培养和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理论联系实践能力及相应的专业能力为重点。考核内容与方式应支持课程目标的实现,考试结束需与试卷材料一并存档。

2.学院成立审题小组,对开设课程拟出的试题,包括题型、试卷质量、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得分点、试卷格式等进行全面审查。命题教师是命题质量第一责任人,课程负责人、各教研室主任、教学办主任、院长负责审核把关。对于统一阅卷的科目,由任课教师先行自查,试卷须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后,教学办主任批准、主管教学的院长再次复核,加大多层次监督复核力度,复核后方可提交印制和考试使用,没有达到要求的予以退回返工;使用未经审批的试卷,其考试无效。

3.命题教师对命题试卷的质量负责,教研室对本教研室课程试卷的质量负责,教学办主任对本单位试卷的质量负责,主管教学的学院院长最后再次复审,负总责。各教研室要加强试卷审核、督察、复查力度,审核领导必须签名、认真把关。试卷命题审核需填写《新疆理工学院试卷审批表》,对试卷质量负责。学院教学办形成试卷命题质量自查报告并存档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组织教学督导对部分试题随机抽检。

七、交卷时间

1.请各教研室将审核无误的所有考试试卷(A、B)PDF版电子件和纸质件统一汇总后,由专人负责于5月27日(第十四周周一)14:00提交至教学办杜莎莎老师处。

2.学院组织专家拟于5月27日16:00对试卷进行复审,5月28日出卷教师根据复审意见修改完善试卷。

3.各教研室将最终的考试试卷(A、B)PDF版电子件和纸质件附试卷审批表,以及期末考试课、考查课、选修课的《试卷信息统计明细表》和《试卷出卷核对表》于5月29日交至教学办杜莎莎老师处。教学办统一汇总后交至教务处。

八、注意事项

(一)试卷保密

1.试卷的保密:试卷的保密工作是考务工作的重中之重,请各教研室严格把关,命题期间的保密工作由各教研室负责。教师单独命题,由该教师负责命题期间的保密工作;教师组成命题组共同命题,由命题组长负责组卷后试卷的保密工作,其他命题组成员有责任做好各自命题部分试题的保密工作。

试卷命题人、试卷审核人和接触试卷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内容。如发生泄露或变相泄露试题的情况,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教学办并采取应急预案措施。对有关当事人按《新疆理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追究责任。

2.命题教师职责为:(一)不得透露课程考试命题工作;(二)不得泄露试卷内容;(三)不得将试卷、试卷草稿及电子稿带到教室;(四)确保命题所用电脑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对命题所用电脑加设密码,并保证密码不泄露;(五)禁止学生接触命题所用电脑,命题结束后及时删除电脑上的试卷电子稿;(六)命题结束后立即销毁与试卷有关的草稿纸、打印校对稿;不得保留纸质副本,妥善保管电子稿,确保与命题工作无关人员不能接触到存有试题的U盘、MP3等移动存储介质;尽量使用专用U盘存放试题;(七)及时认真清除命题所用参考书内的命题标记;(八)试做试卷应及时交命题教师统一存档,不得保留副本;(九)注意计算机安全和文件资料保存保管的安全问题;试卷不得用网络方式传递,必须以电子版形式拷贝交与教务处;对于教考分离的课程,可以交换考试重点,但不得互相拷贝试卷。

3.若发现试卷已经或可能泄漏,应及时向学院负责人和教务处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继续扩散。查实已经泄密的试卷应停考,经教务处批准后启用备用试卷。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泄密的,视情节轻重,由相关院(部)承担责任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试卷模板

1.请各位任课教师必须使用教务处提供的试卷模板、答案模板等。

2.试卷模板(包括文件命名格式)可以直接使用,考试题型、题量及所留答题空间可根据学科特点加以调整,试题页数不限(尽量控制在8页),但对模板中的表格、页眉、页脚、纸张大小和页边距等格式,不得做任何改动。其中以下几点特别提示:

(1)专业课程原则上不选用答题纸,若客观题题量较大一定要使用答题纸的课程,命题教师可提出申请,经学院教学办负责人审核、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选用答题纸。

(2)试题布局尽量合理,符合格式的前提下尽量节省纸张。

3.教学管理中心将拒收以下试卷:未使用规定模板,试卷数量不全或没有答案,试卷标准答案过于简单。

(三)特别注意

1.不得出现试卷分值错误、题目内容不全、试卷重复率高于20%、试卷出错考生无法作答、题目出现歧义、答案附着在试卷中等问题。

2.请认真学习《新疆理工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并严格按照“考试命题与试卷要求”命题并负责审核。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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